智 能 化 系 统
造血干细胞移植病区智能化系统建设要点节选自《造血干细胞移植病房建设与配置标准》(T/CAME 49—2022)第12章,为便于阅读序号略作调整。
1.护理呼应信号系统
应在干细胞移植病区内设置护理呼应信号系统,实现护士站、医生办公室与病人之间的语音双向对讲功能。
2.远程会诊及视频会议系统
2.1 造血干细胞移植病区宜设置远程会诊及视频会议系统。
2.2 系统支持文件共享、媒体共享、过程录制等功能,支持远程诊断、专家会诊等功能。
3.视频探视系统
3.1 若病区设置探视间,应设置视频探视系统。满足探视人员和病人之间视频及语音双向通讯功能。
3.2 系统应由护士站统一监控、集中管理。
4.综合布线系统
4.1 系统设置兼顾语音和数据。信息点的设置根据实际需求确定。
4.2 病区应设置无线网络,实现无线网络全覆盖。
5 .移动通信室内信号覆盖系统
应设置移动通信室内信号覆盖系统,满足各运营商的手机信号在病区全覆盖。
6 .有线电视系统
层流病房、医生值班室等处宜设置有线电视系统。
7.公共广播系统(公共区域)
7.1 紧急广播宜与业务广播、背景广播共用一套线路及末端设备(扬声器)。
7.2 紧急广播应具有最高级别的优先权,当消防报警时应自动切至紧急广播。
8建筑设备管理系统
应设置建筑设备管理系统。对病区的机电系统进行自动控制且实时监控其运行状态;将病区的供电、供水、供气、供热、供冷进行分项计量,并接入医院的能耗管理系统。
9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应纳入医院统一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0 出入口控制系统
应设置出入口控制系统,满足病区内部管理及控制要求。
11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11.1 在公共区域、护士站、谈话室、重要设备机房等重要场所设置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11.2 应与入侵报警系统联动,报警信息自动传送至医院安防监控中心。
12 入侵报警系统
12.1 入侵报警系统能准确及时地发出紧急报警信号。
12.2 在诊疗室、护士站及其他医患交互场所设置紧急报警装置。
消 防
造血干细胞移植病区消防建设要点节选自《造血干细胞移植病房建设与配置标准》(T/CAME 49—2022)第13章,为便于阅读序号略作调整。
1一般规定
1.1 造血干细胞移植病房的消防设计,应符合GB50016 、GB51039 、GB50333等相关标准规定。
1.2 建筑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室内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及要求应满足GB50222 的有关规定,净化区可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装修。
2防火与疏散
2.1 造血干细胞移植病房宜划分为单独的防火分区,地上部分防火分区的允许最大建筑面积应符合GB50016 、GB51039 中关于手术部的规定。
2.2 当造血干细胞移植病房每层或一个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大于2000 m² 时,宜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分隔成不同的单元,相邻单元连通处应采用常开甲级防火门。
2.3 当造血干细胞移植病房与医院其他部门处于同一防火分区时,应采取有效的防火防烟分隔措施,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与其他部位隔开;除直接通向敞开式外走廊或直通室外的门外,与其他区域相连通的门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乙级的防火门,或在相连通的开口部位采取其他防止火灾蔓延的措施。
2.4 当造血干细胞移植病房所在楼层高度大于24m时,每个防火分区内应设置一间避难间;当造血干细胞移植病房与医院其他部门处于同一防火分区时,可与其他科室共设避难间,但应考虑相关的走道、避难间的洁净度等要求。
2.5 与净化区、辅助用房等相连通的吊顶技术夹层部位应采取防火防烟措施,分隔体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
2.6 安全疏散出口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应有2个及以上不同方向的安全出口;
b) 尽端式或自成一区的规模较小的移植病房,其最远一个房间门至外部安全出口的距离和房间内最远一点到房门的距离,均未超过GB50016 规定时,可设1个安全出口;
c) 当单个移植病房设置的自动感应门停电后能手动开启时,可作为疏散门,但造血干细胞移植病房区域应设置平开门作为疏散门。
3消防设施
3.1 造血干细胞移植病房区域除层流病房外,应设置自动灭火设施。洁净走廊宜采用隐蔽式喷头。
3.2 当造血干细胞移植病房需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时,层流病房、洁净区域内不宜设置室内消火栓,但应能保证设置在区域外的消火栓2支水枪的充实水柱同时到达病房内的任何部位;当消火栓必需设置在洁净区域时,应满足洁净区域的卫生要求。当洁净区域不需要设置室内消火栓时,应设置消防软管卷盘等灭火设施;必需设置在洁净区域的消火栓和消防软管卷盘等设施应满足洁净区域的卫生要求。
3.3 洁净区域内的排烟口应采取防倒灌措施,排烟口应采用板式排烟口。洁净区内的排烟阀应采用嵌入式安装方式,排烟阀表面应易于清洗、消毒。
3.4 避难间当采用自然通风方式防烟时,可设置一个朝向的可开启外窗,其有效面积不应小于该避难间地面面积的3%,且不应小于2.0m² 。当采用机械加压送风方式防烟时,其加压送风量应按避难问 的余压值(在门关闭状态下)不小于25Pa 计算,且不应小于30m³/(m²·h);加压送风系统的计算送风 量应按该系统服务的所有避难间同时送风的风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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